钱卫清:走向大牌律师,可能吗?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30:5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在美国影片《魔鬼代言人》(devil advocate)中我们惊叹于美国大牌律师们操纵正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力,那么中国什么时候也会产生同样的大牌律师,以自己的惊人才华掌控操纵社会正义的权力呢?无论大牌律师们倾向于做“天使代言人”还是“魔鬼代言人”,这一刻来到时,它意味着社会正义的评判由道德走向了法律,由蒙昧走向了理性,意味着法治社会的成熟。

  律师是一个崇尚个人奋斗的行业,律师服务市场是聪明人的竞技场。在这个行业里,虽然也崇尚团体的竞争,重视团队的建设,但是个人的才华、信誉和技巧永远是这个行业的基石。在这个有权处置人们财富、命运和生命的竞技场上,唯有最强的最有技巧的个人能拔取头筹,博得众人的青睐。这样激烈的竞争,必然会产生这样一小批人:他们精通法律,深谙人性,战无不胜,即使对待最棘手的案件也显得胸有成竹,胜筹在握。他们是每次重大斗争都不会缺席的,而且往往是左右事件结局的关键人物。他们是金牌选手,是法律界乃至整个社会的明星。

  
一、中国有没有大牌律师?


  什么是大牌律师?当然不是指那些“耍大牌”的律师。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心中只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和印象。为辛普森脱罪的夏皮罗确实可以算作大牌了,可是有幸碰上这种全球关注的案子的律师又有几人?或者以律师每小时咨询费600美元以上为限?这个方法却又过于死板,名气毕竟不能简单的量化。我们应当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大牌律师的特质是什么?我认为,大牌律师的特质在于其对所在社会的影响力达到了社会决策层的一般高度,也就是说,他可以以自己的意志左右大量可观的社会资源的走向,实质性改变社会的财富和权力结构。但又与其他社会决策层的组成集团都有不同:他既不像政府机构以武力为后盾,进行作为.又不像立法机关代行人民的意志,制定人们必须遵守的规范;又不像新闻人左右人们的视线,诉诸于人们的感情.与法官的依法自由裁量也有区别。他影响社会的手段在于通过参与处理涉及标的巨大或影响力巨大的个案,凭借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熟识和技巧,说服有最终决定权的个人比如法官,使案件最终以自己的意志得到处理,从而达到实际影响社会的目的。

  从这个标准来看,美欧诸国的律师界确实都有那么一批符合标准的大牌律师。在标的巨大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在事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诉讼中,在可能影响立法或将成为先例的案件中,我们都可以找到他们的身影。但是在中国,若以这个标准来衡量,恐怕迄今为止还不能断言谁能够达到这个标准。改革开放20多年,的确出现了一批有才华,有名气,辛勤工作,主持正义的律师。但是我们发现其中大部分是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他们不辞辛劳,的确挽回了许多无辜者的自由和生命,但他们的劳动成果并没能彻底改造中国刑事司法环境。相反,近年来,对刑事律师包括著名律师的刑事审察好像倒成了一种倾向。这使许多律师对刑事辩护敬而远之,也有一些名律师金盆洗手,刑事辩护事业江河日下,刑事辩护律师地位下降。

  律师在社会决策层中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最明显的表现是每年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律师少的可怜。反观欧美的国会和政府高级官员,一半以上都曾是杰出的律师。在律师最能发挥自己才华的法庭上,律师扩展自己影响力的机会也很少。首先,大案要案的政治化倾向太浓,结果早就是公开的秘密。这使律师在这种案件上的发言简直是自言自语,而大案要案的律师更像是笑柄而非英雄。其次,中国司法制度对个案的极端不重视,使律师在有代表性的个案上作出的精彩发挥和理论贡献往往仅限于此案和此时此地,而不能进一步形成有约束力的司法实践规范。中国的律师发展进入了一个瓶颈时代,进入了一个尴尬的困境。

  所以,总的来说,中国现阶段和可以预见的将来一段时间,都不会有像欧美那种对社会影响巨大的大牌律师的出现。

  
二、中国何时才能产生大牌律师?


  毫无疑问,大牌律师依附于法治社会。唯有在一个尊重理性,崇拜规则的法治时代,以言理动天下的律师才能拿到最好的那张牌。当利益冲突不是用公开的说理解决,而是诉诸于政治化的各打五十大板的方法,或是诉诸于武力,律师就根本没有机会。而只有当律师拿到好牌时,律师中的佼佼者们才能掌握时代的轨迹,以理性书写历史。由此看来,大牌律师的诞生与法治社会的成熟是息息相关的。只有当一个社会习惯于将其命运交与理性的“哲人王”们时,律师们才能堂而皇之地走向前台,成就一批“大牌律师”。

  撇开大环境不谈,大牌律师的产生还少不了一个成熟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这个市场的成熟在于服务的有效性,即真正能帮客户解决问题。只有这样客户才会蜂拥而至,生意才能越做越大。其次在于这个市场的效率性。效率的发展来自于竞争。从竞争中我们看到一个简单的事实:大牌律师们不是天生的,不是自封的,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在残酷的市场中真刀真枪地打拼出来的,并且一个不小心就会随时失去这个地位。作为竞争中的佼佼者,大牌律师是由竞争产生的,是行业的精华所在。

  市场的有序则来自于他律和行业的自律。国家对律师行业专门制定了法律进行规范,其他行业也时刻关注着律师行业。单个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只给个别人带来短期的好处,却会对整个行业带来长久的损害。作为以理性自居的法律工作者,律师们更应当严格自律,凡事遵规守矩,才能有大发展。当然,无救济无法律,对关系整个社会诚信基础的律师行业中的不诚、不法行为,律师行业应当严格市场淘汰和监督机制,不给任何人第二次犯错的机会,这样才能维护行业的秩序和信誉。

  以上所说的这些条件只是明显易见的几条罢了,真正大牌律师的诞生还有赖于法律人队伍的形成等诸多条件。中国大牌律师的诞生,路还很长,还有很多需要学习和摸索。

  
三、中国产生大牌律师的前景如何?


  作为一个飞速发展的国家,中国将越来越市场化,法治化。所以,大牌律师在中国的诞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律师在不远的将来将不仅仅是一个服务者,更是社会的头脑和喉舌,而大牌律师更将以其才华和理性为社会引路。

  说到底,大牌律师是法治社会成熟时,我们会看见的最艳丽的花朵。对于大牌律师,我们不要心急追求而舍本逐末,忽略了基础的法治建设。否则,我们能够得到的也只能是急于求成后苦涩的果实,而无法品尝用耐心和汗水酿造的甘醇琼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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