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实用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09 16:43: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浙江主办中国第七届艺术节,引起了省内法律界对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文学艺术知识产权,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主要由著作权法进行保护,还涉及其他知识产权。这里重点说一下实用艺术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和著作权,一直来大家都以为只是文化人的事,是大画家、大作家才有可能涉及到的。但近年来,连续发生了一些同真正的文学艺术源头相关的著作权问题。民间剪纸艺人白秀娥诉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侵害其剪纸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保护了剪纸艺术的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对白秀娥的剪纸作品“是否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应当适用何种法律”存在重大分歧,引起舆论界和法学理论界的关注。由美国好莱坞投资拍摄的动画片《花木兰》在中国公映,将中国的侠女演绎成了一个洋人印象中的卡通人物,让许多人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美国人怎么能拍《花木兰》呢?对《乌苏里船歌》的著作权归属,东北赫哲族群众也起诉著名歌唱演员郭颂,要求拿回著作权。浙江省现有民间收藏家收集古家具,印了“十里红妆”画册;收集古钱币,也出了画册。还有一些木雕大师、石雕大师、根雕大师、竹编大师,这些人的著作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收益权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现在基本上还是空白。这些,都涉及到一个民族的实用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

  “实用艺术作品”一词来自英文“WorksofAppliedArt”。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版的《伯尔尼公约指南》指出,公约使用这个综合词以适用于小装饰品和玩具、珠宝饰物、金银器具、家具、墙纸、装饰物、服装等制作者的艺术贡献。就我国而言,有的民间剪纸、年画、民间工艺、树根雕、木雕、石雕、工艺造型、编织方法、工艺诀窍、古代“十里红妆”家具制作技术和图样整理出版物等等,都可以归为这一类艺术作品。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作为承诺,我们自然加入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上,该协议全面承接《伯尔尼公约》的有关规定,即实用艺术作品应当受到有关法律保护。

  我省的民间实用艺术,是非常丰富的。如泰顺廊桥、东阳木雕、青田石雕、龙泉官窑、龙泉宝剑、桐乡蚕花节、温州龙舟、富阳宣纸和宣纸印刷术、胡庆余堂中药文化、民间剪纸、民间竹编、历史建筑雕塑、浦江郑家大宅、杭州胡雪岩故居建筑艺术、古家具、古民俗等等,构成了吴越文化中特有的民间实用艺术的风格和内涵。但这些艺术成果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基本上没有走上法制轨道,在自生自灭。

  对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我们国家已经有法可依。一是按照著作权保护,主要有《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的有关规定;二是以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三是申请原产地保护;四是以申请专利方式进行保护;五是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方式进行保护;六是以保守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因为实用艺术作品,一般不限于著作权的范畴,有很多的其他邻接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行业协会和一些拥有这些权利的企业、当地的政府应当主动进行这方面的维权工作。因为一些民间的实用艺术,拥有人往往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不会主动去进行这项工作。而人民法院能否在司法判例中推动和支持这样的保护,也是重要的一环。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及“实用艺术作品”的案件不多。这一方面是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备,有些规定不尽合理(例如1990年版权法及其配套法规排除了给予中国作者的实用艺术作品保护);另一方面是由于对于“实用艺术作品”的认识不统一,缺少深入的系统研究;再一个方面是人民群众对这方面的知识了解还很不够。因此,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推介,同时对实用艺术作品进行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这将会进一步促进我国艺术市场的繁荣。


作者系
  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
  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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