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等级考试(CCPT)项目简介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11 11: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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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画等级考试项目简介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全国书画学习者的技能培训与测评系统。举办中国书画等级考试的目的在于学习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书画艺术,通过科学、规范的培训与测评,推广先进的学习理念,逐步达到对书画艺术的初知、认知,提高学习者的书画艺术技能和审美水平。
项目特点
Ÿ. 重视基础,以弘扬传统文化为宗旨;
Ÿ. 培养兴趣,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
Ÿ. 系统训练,以发掘艺术潜质为重点;
Ÿ. 科学评价,以书画艺术规律为基准。
专家队伍
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委员会由欧阳中石(中央文史馆馆员、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冯远(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美协副主席)、邱振中(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庞中华(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等著名书画艺术家、教育家组成,国内知名艺术院校及艺术教育机构为项目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考试-大纲
Ÿ.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专家拟定,中国书画等级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是培训、命题与测评的基本依据。
Ÿ. 考试-大纲的制定既坚持严格的技术标准,又鼓励艺术表现和创造,力争做到书画艺术的传承性和创造性相互兼顾。
Ÿ. 在尊重书画艺术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运用教育测量理论对书画的技术环节进行细化和量化,使测评更科学。
评价报告及证书
Ÿ. 充分发挥考试的评价作用。通过考试,将针对每一个考生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评估。即每一个考生无论通过与否,将获得到一个针对本人作品的评估报告,使考生明确自己的优缺点,同时也有利于考生的进一步学习。
Ÿ. 证书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签发的写实性证书。
科目设置
Ÿ. 共设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国画山水、国画花鸟、国画人物六个科目。
Ÿ. 首次开考的科目是书法和硬笔书法两个科目。
级别设置及描述
科目 |
级别设置 |
级别描述 |
书
法 |
初级 |
一级 |
主要考核学习者的临摹能力。
熟悉毛笔的使用方法,保持正确的写字姿势和执笔方法。通过对法帖的临摹,学习汉字的基本结构,初步掌握汉字书写的基本笔法,达到点画准确,结构比例得当的要求。 |
二级 |
三级 |
中级 |
四级 |
主要考核学习者的临创转换能力。
通过临摹及初步的创作训练,逐步达到用笔熟练,点画精到,结构及章法完整合理的要求。 |
五级 |
六级 |
高级 |
七级 |
主要考核学习者的创作能力。
通过创作和临摹训练的相互结合,达到用笔熟练自然,点画灵动,结构及章法完整合理有变化,并能在传统的基础上具有个性表现。 |
八级 |
九级 |
模块名称 |
技能级别设置 |
考试收费 |
书法模块 |
初级 |
1级 |
70 |
2级 |
70 |
3级 |
70 |
中级 |
4级 |
100 |
5级 |
100 |
6级 |
100 |
高级 |
7级 |
150 |
8级 |
150 |
9级 |
150 |
科目 |
级别设置 |
级别描述 |
硬
笔
书
法 |
初级 |
一级 |
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基本技能。
通过对汉字中独体字、合体字的对临、书写训练来把握汉字楷书字体的基本结构,达到结构平正、匀称,比例得当,通篇字的大小匀称、协调,同时掌握书法基本常识,并注重坐姿、笔姿的正确训练,养成正确、良好的书写习惯。 |
二级 |
三级 |
中级 |
四级 |
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实用技能。
在楷书训练的基础上,通过临摹,从行楷书逐步过渡到行书的用笔和结构训练,掌握行书、楷书两种实用字体,达到笔画形态美观,结构合理章法布局和谐、有节奏感。同时掌握书法基本常识。 |
五级 |
六级 |
高级 |
七级 |
主要考核学习者汉字硬笔书法的创作水平。
通过对历代经典书法作品的临摹,着重训练汉字的结构及作品章法。要求掌握两种以上的字体,达到笔画精到、行笔自然,结构精妙、合于法度,章法和谐、布局巧妙,同时掌握汉字、书法的基本常识和相关知识。 |
八级 |
九级 |
模块名称 |
技能级别设置 |
考试收费 |
硬笔书法模块 |
初级 |
1级 |
70 |
2级 |
70 |
3级 |
70 |
中级 |
4级 |
100 |
5级 |
100 |
6级 |
100 |
高级 |
7级 |
150 |
8级 |
150 |
9级 |
150 |
考试方式
Ÿ. 考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
Ÿ. 多样化的考试形式:分基础理论知识、临写能力、创作能力等考核内容,注重测试考生的书画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
Ÿ. 2008年共举行两次,上半年考试时间是5月17、18日,下半年考试时间是11月15、16日。
报名方式及要求
Ÿ.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http://www.sbc-neea.com.cn/zgsh/),考生根据有关要求进行报考。
Ÿ. 报名要求:初次可任意选择级别报考,第二次根据第一次的结果进行申报。优秀者跨一级申报,合格者逐级申报,不合格者的申报不能超过原报考级别。
Ÿ. 联系人:省自考办资格证书科 姚骏 联系电话:0791-869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