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余高等专科学校等四所学校申报高教自考主考学校的批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11 11:46: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你们申报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资格的请示已收悉。通过考察并经研究,同意新余高等专科学校、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为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承担部分专科专业的主考工作,具体专业见附件。
接到批复后,请各校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展开工作,依照省自考委对主考学校的要求,成立相应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将配备情况上报省自考委,同时接受省自考委的定期检查。考生报考条件、考试管理、学籍管理办法及免考规定,按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新余高专等四所主考学校及主考专业



                                   二00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新余高专等四所主考学校及主考专业

主考学校

主考专业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

英语(专)、体育教育(专)、电子商务(专)、法律(专)、旅游管理(专)、饭店管理(专)、机电一体化工程(专)、模具设计与制造(专)、计算机及应用(专)、电子技术(专)、汉语言文学(专)、市场营销(专)、秘书(专)、音乐教育(专)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专)、会计(专)、房屋建筑工程(专)、模具设计与制造(专)、计算机及应用(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专)、英语(专)、电子技术(专)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及应用(专)、模具设计与制造(专)、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会计(专)、秘书(专)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英语(专)、计算机及应用(专)、机电一体化工程(专)、模具设计与制造(专)、电子商务(专)、电子技术(专)、会计(专)、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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