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设置改革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11 11:47:0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改革及其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考试

[1999]5号)文件精神,我省从2000年5月起,对自学考试现有专业(除2000年上半年新开专业外)

的公共政治课程(政治经济学4学分、哲学4学分、中国革命史4学分)设置进行改革。通知如下:

一、新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

1. 专科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学分)

邓小平理论概论(3学分)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

2. 经济类本科专业:

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原理(3学分)

二、“形势与政策”课的内容列入“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考试-大纲,并在考试中占10%的分数。

   每年4月份考试范围为上年9月1日到当年2月末的国内外时事,每年10月考试范围为当年3月 

   1日至8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

三、现有课程与改革后的课程

1. 专科段的考生,凡公共政治课已达8学分的,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只通过“哲学”课程考试

  的考生,须参加“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只通过“政治

  经济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

  程考试;

2. 机电一体化(专)、农艺教育、装潢艺术设计、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凡只通过“政治经济学”

  或“中国革命史”课程考试的,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课程考试;汉语言文学(专)、公安管理(专)、体育教育、护理(专)、公安保卫、公关

  文秘、新闻学专业的考生,凡只通过“哲学”或“中国革命史”课程考试的,须参加“邓小平

  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考试;旅游管理(专)、旅游经济专业的考生

  ,凡只通过“中国革命史”课程考试的,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

  道德修养”课程考试;

3. 本科段的考生,凡公共政治课已达4学分的,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未通过公共政治课考试的

  考生须按照改革后的方案参加相应的政治课考试。

  从2000年6月起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必须按照改革后的方案,参加新公共政治课的自

学、考试。以上改革方案将在2000年10月份各专业考试安排中具体实施,请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江西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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