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的内容是什么?
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考生守则》共有十一条,具体内容如下:
(1) 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三种证件进入规定考场。
(2) 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作图用)、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枪支、警戒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入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 将本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4) 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 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准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
(6) 领到试卷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归属市及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7) 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答题(有特殊规定的课程除外)。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书写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无效。
(8)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9)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不准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
(10) 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立即停止答卷,并奖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11) 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