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16: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基本要求

  全面掌握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基本制度,重点掌握商事法中的重要概念和原理,能够准确运用基本概念、原理和现行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商事活动中的具体案例、实例,做到融会贯通。

第一章 公司法总论

  第一节 公司法总论

  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独立财产 独立民事责任 营利性) 公司的种类(本公司与分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的一般规定

  公司的设立(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住所 公司的组织机构(权力机关 执行机关 监督机关) 公司的章程 公司的资本(公司资本的概念 资本确定制 资本维持制 资本不变制) 公司的股份(股份的概念 股份的种类 股份的转让) 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权利 股东的义务)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种类 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合并与分立的类型 合并与分立的后果)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的事由 公司解散的后果 清算组织 清算程序)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股份发行方面的特征 股份转让方面的特征 股东人数方面的特征 对有限责任公司封闭性的理解)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人数 股东的资格条件 注册资本 公司章程公 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出资协议 出资方式 缴资与验资 公司名称预登记 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出资证明书 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转让的条件 转让的程序 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 注册资本的减少)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 、董事会 、执行董事、 经理 、监事会及其运作程序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程序 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管理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股份发行方面的特征 股份转让方面的特征 股东人数方面的特征 对股份有限公司开放性的理解)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人的条件及其义务 设立不能时发起人的责任 资本 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两种设立方式在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方面的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 、董事会、经理 、监事会及其运作程序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资格的要求 对董事、经理和监事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新股发行的条件与程序 股票的发行价格 股票的形式 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的原则 股份转让的场所 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 上市公司的条件 股票上市的程序 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的暂停上市与终止上市)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合伙制度概述

  合伙的概念 合伙的特征(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 共负盈亏 对外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合伙与公司的比较(出资人的比较 出资方式的比较 资本的比较 组织机构的比较 财产性质的比较 盈亏负担的比较 民事责任的比较)

  第二节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

  合伙人( 合伙人的条件及资格要求 合伙人的人数 合伙人的行为能力 法律禁止作为合伙人的情形) 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的形式 合伙协议的订立 合伙协议的内容 合伙协议的生效) 合伙出资(出资的方式 出资的作价 出资的缴付 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与后果) 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的组成 法律对合队企业名称的禁止性规定) 设立合伙企业的申请人 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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