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颁发200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27: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
  根据司法部通知,本市定于2006年3月4日至3月10日(含双休日)颁发200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各位资格申请人在此日期内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工本费35元,到吴兴路225号(市司法局)1楼大厅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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