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别浪费了法学教育的资源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09:33:5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大多仍不具有直接顺利从事审判、检察、律师职业的能力,有的非法律专业的人,背三个月的司法考试指导书就通过了司法考试,有的法学博士几年也难以通过司法考试。

  我国法学教育资源的另一严重浪费现象为,司法机关、律师行业以及公司、企业等有为数太多的法学硕士与博士,而且各行各业对学位、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大学招收的法学硕士、博士生越来越多。实际上,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在于生活;从事司法实务并不一定需要高学历与高学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明楷

  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的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的学习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司法考试与每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同时进行,允许大学四年级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即进入法律硕士的学习阶段,时间为二年半左右;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意味着通过了司法研修考试,从而有资格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这样的改革可以解决法学教育资源浪费和通过司考者缺少司法研修的弊端。

  阅读:>>>>>>职业司法队伍已“初步形成” 三五年内司法考试将有重大进展

  问题:法学教育资源浪费严重

  首先应当指出的是,我国的教育资源紧张,但在法学领域,教育资源的浪费现象非常严重。一方面是许多人想上大学却上不了大学,另一方面,许多人在盲目地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与法学博士,不需要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的机构大量招收法学硕士、法学博士。

  现阶段的法律硕士教育效仿的是美国JD的培养方法,但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达到像美国那样的培养效果。笔者斗胆地认为,现行的法律硕士培养并不成功。一方面,许多法律硕士毕业生仍然不能通过司法考试,不能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也不能担任律师,依然从事本科生就可以从事的工作(许多法律硕士毕业生之所以找到了工作,是基于其本科专业的优势),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另一方面,有一些法律硕士毕业生虽然通过了司法考试,进入到司法机关工作,但由于法律思维的训练时间过短,难以胜任审判、检察等工作。因此,笔者建议,让通过司法考试的人作为法律硕士生进入重点法律院校学习二年半左右,使司法考试成为法律硕士的入学资格考试;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如果要从事审判、检察、律师职业,必须进一步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这样可以克服上述两个方面的弊端。

  我国法学教育资源的另一严重浪费现象为,司法机关、律师行业以及公司、企业等有为数太多的法学硕士与博士,而且各行各业对学位、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大学招收的法学硕士、博士生越来越多。实际上,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在于生活;从事司法实务并不一定需要高学历与高学位。只有从事教学研究的人员,才有必要攻读法学硕士与博士学位。司法考试与法学硕士的考试同时进行,可以使法律专业本科生尽早作出选择:如果打算以后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就攻读法学硕士与博士学位;如果打算以后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就参加司法考试,进一步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如果打算从事其他职业,就不必攻读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博士学位。这样既可以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也避免了法学本科生通过司法考试后不经过司法研修就直接从事审判、检察、律师职业的现象,从整体上提高了法官、检察官、律师的素质。这也不意味着法律专业本科生对此后的职业必须“一锤定音”。如果取得法学硕士、博士的人,难以胜任教学研究工作,希望从事审判、检察、律师职业的,也可以再参加司法考试(是否仍需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可以研究);同样,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硕士学位的人员,也可以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或从事其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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