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报关员考试每日一讲(12月15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19 12:49:0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报关员要熟记的特殊时间项目一览(下)

12%:目前我国关税总水平已下降到12%。

1000平方米:国家举办展览展位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分级审批。

两倍:海关货物扣留后,收发货人认为未侵犯知识产权的,可提交货物到岸价(离岸价)两倍的担保金。

41:目前直属海关共有41个。

1983年,海关理事会通过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及《协调制度》并于1988年1月1日起生效。到2002年11月,缔约成员国已达101个,正式采用《协调制度》的有179个。

2002年1月,我国对进口税则税目税率进行调整,总税目数增加到7316个,其中5332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2002年出口税则中一共有36个税目征收出口税,其中对23个税目实行出口暂定税率,其余的不征税。


目前,我国对原油、黄酒、啤酒和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对录像机、放像机、报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报录一体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税,仅对新闻纸征收滑准税。

关于税率:2002年进口税则暂定最惠国税目税率表一有164个税号,表二有45个税号;对23个税号制订了出口暂定最惠国税率。2002年我国对小麦、豆油等10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共11种56个税号。

船舶吨税:仅对行驶于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外商租用、中外合营企业租用的外国籍船舶征收。如果按30天期缴纳,按法定税级税率减半征收,按3个月期,全额征收。

海关监管手续费仅对进口减免关税的货物和保税货物征收。但赠送、救灾及残疾人物资、海关放行前受损货物、向外国索赔而准予减免税货物、进口后未经加工,保税储存不足90天即转运复出口货物、暂时进口货物、收取手续费在10元以下的减免税货物免收或暂免收手续费。

3‰:进口免税货物及其他保税货物按照海关审定价格3‰计征。进口减税货物,按照实际减除税负部分的货物价格的3‰计征:货物价格×(1-实征关税率/法定税率)×3‰

1‰:进口后保税储存90天以上未经加工即转运出口的货物,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项目,属于首饰行业进口免税的料、件及来料加工项目中的裘皮加工、机织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按货物价格的1‰征收。

1.5‰: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项目,属于加工装配机电产品复出口的货物,按货物价格的1.5‰计征。

0.5‰: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报关,进库货物按基本报关程序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缴纳货物出口完税价格的0.5‰的监管手续费,要到货物实际离境时才能领取出口退税单。

3‰:在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如果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货价加运费’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1%:在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时,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关税的法定减免:

一、应征关税税额不足人民币10元的一票货物。

二、有商业价值的进口货样和广告品经海关审核数量合理,并且每次总值在人民币400元以下。以上的,征收超出部份的关税和增值税。机电产品无论购买或赠送的均纳税。

关税缴纳方式中,年进出口货物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或进出口批量小但品种繁多,年经营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者,可适用定期汇总纳税制,每10天海关纳一次税。

关税的缴纳期限: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逾期则日征收1‰的滞纳金(不属于海关行政处罚,是强制执行行为)。3个月内仍未缴纳的,海关将强制缴纳。申请缓缴应在货物进口之前或海关办理该货物内销通关申报手续之后的7日内提出申请。关税的缓纳期一般为3个月,因特殊原因超过3个月的,需要向海关部署提出申请。在缓纳期内,从批准缓税后的第16日开始到纳税为止,按月征收10‰的利息。

纳税争议的解决:当事人自知道海关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上一级海关自接受申请的60日内做出复议。不予受理或不予答复的及不接受海关复议,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报关程序中申领《手册》:进口料件金额不超过1万美元的合同,加工贸易进口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及不适用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制度的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申请手续后可直接申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必开设银行保证金台账。同时,对于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属于国家规定的78种辅料(主要是服装辅料)金额不超过5000美元的合同,可不申领《登记手册》,合同备案后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

罚款金额(具体见网页上的《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和教材):

走私行为: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应缴税款三倍以下的罚款;5万元以下罚款。注意都是“并处”的性质,并且注意是否没收货物。

违规行为: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罚款;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万元以下的罚款;1000元以下罚款(教材p8、p175、《细则》第16条)。违规行为是不没收货物、物品的。

无论走私还是违规,违法所得都要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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