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师考试辅导:住宅室内设计原则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4:19 12:47: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住宅室内设计在整体上一般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功能布局

住宅室内环境在建筑设计时只提供了最基本的空间条件,如面积大小、平面关系、厨房浴厕等位置,还需要设计室在这一特定的室内空间中,进行再创造、再探讨更深、更广的空间内涵。室内环境所涉及的功能构想有基本功能与平面布局两方面的内容,基本功能包括睡眠、休息、饮食、会客、娱乐以及学习等,这些功能因素又形成环境的静、闹、群体、私密、外向、内敛等不同特点的分区;平面布局包括各功能区域之间的关系,各房室之间的组合关系,各平面功能所需家具及设施、交通流线、面积分配、平面与立面用材的关系、风格与造型特征的定位、色彩与照明的运用等。

住宅室内空间的合理利用,在于不同功能区域的合理分割、巧妙布局、疏密有致、充分发挥居室的使用功能。例如:卧室、书房要求静,可设置在靠里边一些的位置以不被其它室内活动干扰:起居室、客厅是对外接待、交流的场所,可设置靠近入口的位置:卧室、书房与起居室、客厅相连处又可设置过渡空间或共享空间,起间隔调节作用。此外,厨房应紧靠餐厅,卧室与卫生间贴近。

二、面积标准

因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性格类型、活动需要、社交方式、经济条件诸因素的变化,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建立理想的面积标准,只能采用最低标准作依据。以下面积标准分别是国家住宅设计标准(GB50096-1999,简称G)和上海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01,简称S)中的住宅最低面积标准。

户型总面积—G:一类34m2(2居室),二类45 m2(3居室),一类56 m2(3居室),一类68 m2(4居室);S:小套2居室,中套3居室,大套4-5居室,无总面积标准。

起居室—G:12 m2:S小套12 m2大套14 m2

餐室—无最低标准。

主卧室(双人卧室)--G:10 m2;S:12 m2。

单人卧室—G:6 m2;S:6 m2。

浴室—G:3 m2;S:4 m2。

厨房—G:一二类4 m2,三四类5 m2;S:小套4.5 m2;中套5 m2,大套5.5 m2。

储藏室—S:大套1.5 m2。

确定居室面积前考虑与空间面积有密切关系的因素

(1)家庭人口愈多,单位人口所需空间相对愈小。

(2)兴趣广泛,性格活跃,好客的家庭,单位人口需给予较大空间。

(3)偏爱较大群体空间或私人空间的家庭,可减少房间数量。

(4)偏爱较多独立空间的家庭,每个房间相对狭小一点也无妨。

三、平面空间设计

平面空间设计是直接建立室内生活价值的基础工作,它主要包括区域划分和交通流线两个内容。区域划分是指室内空间的组成,它以家庭活动需要为划分依据,将家庭活动需要与功能使用特征有机的结合,以取得合理的空间划分与组织;交通流线是指室内各活动区域之间以及室内外环境之间的联系,它能使家庭活动得以自由流畅的进行。交通流线包括有形和无形两种,有形的指门厅、走廊、楼梯、户外的道路等;无形的指其它可能供作交通联系的空间。设计时应尽量减少有形的交通区域,增加无形的交通区域,以达到空间充分利用且自由、灵活、和缩短距离的效果。

区域划分与交通流线是居室空间整体组合的要素,区域划分所致力的是整体空间的合理分配,交通流线寻求的是个别空间的有效连接。惟有两者相互协调作用,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四、立面空间设计

立体空间塑造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贮藏、展示的空间布局;二是通过风、调温、采光、设施的处理。其手法上可以采用隔、围、架、透、封、上升、下降、凸出、凹进等手法以及可活动的家具、陈设等,辅以色、材质、光照等虚拟手法的综合组织与处理,以达到空间的高效利用,增进室内的自然与人为生活要素的功效。例如:有时建筑本身的墙、柱、设备管井等占据空间,设计上应将其利用或隐去,真假并举,或单独处理,或成双成对,或形成序列,运用色、光、材等造型手法使其有机而自然地成为空间塑造的组成部分。在实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墙面实体垂直空间要保留必要部分作通风、调温和采光,其它部分则按需要作贮藏展示之空间。

墙面有立柱时可用壁橱架予以隐蔽。

立面空间要以平面空间活动需要为先决条件。

在平面空间设计的同时,对活动形态、家具配置应作安排。

在立面设计中调整平面空间布局。

五、家具配置

家具配置是室内平面设计的核心。家具的选择和组合,取决于室内活动需要和空间条件。选用合适的与环境风格协调的家具,常能在住宅室内设计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六、整体上的统一

室内环境的整体设计是将同一空间的许多细部,以一个共同的有机因素统一起来,使它变成一个完整而和谐的视觉系统。设计构思立意时,就需要根据业主的职业特点、文化层次、个人爱好、家庭成员构成、经济条件等做综合的设计定位,形成造型的明晰条理、色彩的统一、光照的韵律层次、材质的和谐组织、空间的虚实比例以及家具的风格式样的统一等,以求设计取得赏心悦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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