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7)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6:21 09:52:0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三、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购车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全部价款 价外费用)/(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组价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

  【提示】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计税依据相同。

  (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对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发动机和底盘发生更换的,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需要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其中,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例题】某公司进口的一部免税车辆因改变用途需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已知该车原价10万元,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5万元,该车已使用3年,规定使用年限为15年,车辆购置税率为10%,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 )万元。

  A.2

  B.1.6

  C.1.5

  D.1.2

  【答案】D

  【解析】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需要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其计税价格=15×(1-3/15)×100%=12(万元),车辆购置税税额=12×10%=1.2(万元)。

  四、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1)车辆购置税实行10%的固定比例税率。

  (2)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例题】某汽车制造厂(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小轿车40辆销售,4辆留作自用。该轿车不含税售价为180000/辆,消费税税率为9%。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

  【解析】应纳增值税=(40 4)×180000×17%=1346400(元)

  应纳消费税=(40 4)×180000×9%=712800(元)

  应纳车辆购置税=4×180000×10%=72000(元)

  五、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纳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资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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