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时评:现代“科举”能否成为政改方向公务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9:14 12:58:1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广东省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00名厅处级干部的考试于9月7日举行了笔试,笔试内容贴近机关事务,领导班子矛盾、英文晚宴祝酒词成为考生答题的内容。考生外语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但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对于这些新颖的考题,有人认为这是“创新了干部选拔方式,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笔者所在湖北省的公务员选拔考试中,也出现过类似的题目。但在笔者看来,除了考试内容有所变化之外,这种选拔考试,只不过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的翻版而已。

现代民主政治的常识告诉我们,国家公务员不能考试选拔,而应该实行民主选拔。虽然不少国家规定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但这些国家都将公务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政务官必须接受选民的检验,而事务官则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因此,各国的公务员考试主要是面向国家机关的专业岗位,是一种事务官考试,而不是政务官考试。由于我国《公务员法》没有区分政务官和事务官,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公务员考试非但无助于推进民主改革,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民主选举公务员的操作空间。

事实上,全国各地推行的公务员选拔考试,主要是选拔国家权力机关的副职官员,这样做既可以巧妙地避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大代表选举公务员保留必要的空间,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机关公务员处理事务性工作的能力,进而提高国家机关的办事效率。

但是,这种“少数人选少数人”的做法,是否值得推广,还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过分强调高学历和外语水平,很可能导致那些长期在基层担任领导工作、缺乏进修机会的优秀公务员失去晋升的机会;而有考试能力的公务员,未必会真正为选民服务,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不是选民选举产生,而是由少数官员和专家组织的考试产生。

所以,我们既要建立科学的公务员考评制度,但同时又要强调民主选官的重要性。从技术角度来看,二者有一定的冲突;但是从价值层面来分析,二者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公务员考试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现代民主也需要科学的考评制度加以支撑。但是,如果把考试制度当作中国民主发展的方向,试图通过考试选拔公务员,提高执政效率,那么,有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扭曲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使中国的民主政治重新回到科举制度的道路上去。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先进制度,相对于举荐制度、世袭门阀制度,科举制度不问出身,为所有读书人提供了进入仕途的通道。但是,科举制度之所以成为历史记忆,除了科举考试的内容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这种制度缺乏最起码的民主性。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官员,不需要对辖区的百姓负责,只需要对皇帝负责,这就使得科举产生的官员,缺乏最起码的民主意识。尽管封建中央政府建立了一系列考察官员政绩的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官员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是,由于价值取向发生错误,所以,科举制度下产生的官僚体系,不可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当西方列强发动战争时,由于无法通过官僚体系及时调配国家资源,整个国家一触即溃。

民主选拔国家公务员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之一。民主选拔公务员包含三层含义:首先,公务员不应由少数人来确定,而应由选民通过投票作出选择;其次,公务员不一定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但必须具有服务选民的热忱和能力;第三,定期的选举制度,可以确保公务员始终处于流动状态,一旦公务员玩忽职守,那么,选民可以运用选票重新作出选择。为了确保国家权力机关事务工作的连续性,各个国家建立了非常科学的考试录用制度,并且以合同的方式,确保国家的事务官员享有各项权利,承担法定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我国要实行公务员考试选拔制度,必须首先修改《公务员法》,推行事务官与政务官区分制度,在事务官范围内举行选拔考试,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政治改革既不会脱离民主化的轨道,同时又能确保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广东省的考试内容其实已经触及到了问题的根本,强调外语能力,无非是把公务员当作国家权力机关的高级翻译;考察应试者如何处理党政干部“一把手”的矛盾,无非是要求考试录用的公务员学会处理机关内部的矛盾,更好地为党政“一把手”服务。但正如我们所分析的那样,由于我国没有实行专门的事务官考评晋升制度,公务员中的“事务官”也有可能按资排辈,担任国家权力机关的“一把手”,所以,这样的公务员选拔制度,很难摆脱“少数人选拔少数人”的现象,虽然其中引进了专家考评机制,但归根结底,仍然是走专家路线,而不是走群众路线。倒是湖北省的公务员选拔考试更加简洁明快,在前些年副厅级干部公开选拔考试中,明确写明是为党政“一把手”配备副职,所以,除了专家担任评委之外,党政“一把手”是最后决定人。这样的选拔机制既可以避免在国家权力机关领导干部之间出现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同时又明确了责任人,强化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首长负责制。

建议广东省照抄照搬湖北省的录用副职的做法,在明确首长负责制的同时,强调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当然,从长远来看,还应该改革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建立真正的事务官考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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