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09:24 20:12: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杭州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管理处(人防设施监督管理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是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杭州市民防局)下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 〔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范围
基本条件
学历和专业
条件
施工现场质监员
1
不限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人防(民防)事业;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及较高的文字处理水平;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要求男性。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民建或结构工程方向)专业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上城区粮道山23号]
  3、报名方法: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持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人防工程建设及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替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杭州人防网(www.hzrf.gov.cn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87265613;87265616 联系人:王 敏


杭州市人防办(民防局)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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