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每日一题司法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11:02 10:49:5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某市拟将所管辖的一个县变为市辖区。根据宪法规定,上述改变应由下列哪一机关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
  [考点]地方建置的批准权
  [解析]本题要求考生掌握各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归属主体。首先,考生需要理解题干的含义,明确该题考点是县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地方建置的批准权是宪法中国家结构部分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享有地方建置批准权的共有三个中央及地方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宪法分别赋予三个机关对不同级别的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即省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省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即县、市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属于国务院;《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即乡(镇)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属于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由此可见,将县变为市辖区的县级地方建置批准权属于国务院,选项C为本题的正确答案。百考试题
  本题的常见错误类型有两种,一是误认为选项B符合题干要求而予以选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些考生认为地方建置关系国家的治理结构以及地方的发展,是一项很重大的事情,应该有国家权力机关来批准,又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才召开一次,加上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的批准权,由此推断这种市(县)级地方建置的批准权应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是误认为选项D符合题干要求而予以选择。百考试题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有些考生认为市(县)级建置关系地方的全局发展,应当由权力机关来做出决定,再加上这一建置对全国的影响不大,据此推断批准权属于省级权力机关,同时考虑到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年才召开一次,因此推断这种对全局发展不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市(县)级建置批准权属于所在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而认为选项D符合题干要求而予以选择。百考试题收集 "#F8F8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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