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跳河儿子施救溺毙儿媳被判补偿公公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3:17: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检察官黄某为救助落水的妻子李某而溺水身亡,黄某的父亲、儿子(黄某与前妻之子)以李某因此受益
为由,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进行民事补偿。日前,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被告李某补偿二原告1.8万元。

2005年9月4日晚,李某因家事与黄某发生争执后跳入河中,黄某为救助李某随即也跳入河中,并将李某推至浅水区。李某被前来救助的群众牵上岸,而黄某却溺水身亡。

2006年9月,黄某的父亲、儿子以李某是以黄某付出生命代价而得以生还,不仅有过错且是最大的受益人为由,诉至筠连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进行民事补偿。

法院认为,黄某不顾个人安危救助李某,使李某转危为安,这一客观事实存在。虽然黄某之死与李某无法律上过错关系,但李某是此次事故的受益人,黄某之死确给二原告造成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李某应在其受益范围和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给予二原告适当的补偿。

目前,该案还在上诉期。



相关文章


借离婚逃避债务被识破妻同担责
旅游受伤谁应担责
存款已挂失又被冒领银行误操作赔偿巨款
状告百度侵权全球七大唱片公司终审败诉
儿媳跳河儿子施救溺毙儿媳被判补偿公公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丈夫请求赔偿败诉
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和平支行诉高延民担保合同纠纷案
寺庙上漆忌用猪血料承包人更换建材引纠纷
青海省机电公司、永吉公司单位非法经营;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