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合同法重点法条精读(一)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3:15: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一章 一般规定

【重点法条】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意思分解】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民事合同,既包括设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合同,也包括设定物权关系的物权合同,如抵押合同等。
2注意第2款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其他民事协议。
3下列协议,是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农村承包经营权合同。
4下列协议,不属于本条所称的合同:
(1)企业承包经营协议;
(2)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行政责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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