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离婚登记案件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3:14: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案情简介:

  张莉和赵刚现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两人于1994年结婚。婚后头两年,两人的关系还算好,但后来两人的关系开始恶化,常为了一些小事争吵,赵刚还会动手打她。为了孩子,她把很多苦都往肚里咽,长期忍受精神折磨。

  2004年1月,张莉开始出现怪异行为:她常在单位哭泣,称是“激动地哭、感动地哭”,单位领导找她谈话,她向领导鞠了一躬,不说话就走了;回到家后,她的话也很少,有时会打开窗户,向外大叫。4月,家人把她送到了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治疗,张莉被诊断为“双相障碍”。住院近一个月后,张莉因病情好转出院。

  同年9月,张莉回到单位上班,但刚过一个多星期,张莉又出现躁狂症状,于是又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住院约10天。张莉表示,她之所以再次发病,是因为那时赵刚叫她离婚,她觉得烦躁。此后的一段时间,张莉一直靠吃药调节精神状态。

  2005年初,赵刚再次提出离婚。2月2日,两人就在白云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张莉表示,当时她受了妄想症的支配,觉得离婚后会过上好日子,所以连《离婚协议书》看都没看,就去民政局办了手续;手续办完后,还“挺高兴的”。离婚后不久,张莉也回了老家。

  去年3月,张莉的父母才知道张莉已经离婚,再看看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两位老人顿时惊呆了:根据该协议,张莉离婚后无钱也无房;更荒唐的是,张莉在该协议中自认“女方生活作风不好,长时间有婚外情,伤害了男方的感情”。

  张莉在老家治疗,她的父亲来到广州,向市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后撤回了复议请求,而直接以张莉的名义将白云区民政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

  案件分歧:

  张莉的代理律师说,民政局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张莉当时精神疾病还没有痊愈,还在服药治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她当时缺乏认知能力,其实从那份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分析出来,这连普通人都看得出来,民政局作为专业机构,却没能看出来。”

  张莉办理离婚登记时到底是有无患病呢?白云区法院曾做过调查。

  张莉的邻居回忆,“那段时间我曾经在楼道亲眼见到张莉把垃圾桶踢坏,把垃圾撒得到处都是。春节前后,她还把铁锅扔到楼下,差点砸中一名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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