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案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8:12:31 19:34:0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标准答案:D

  依据:教材第18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特殊行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点是否熟悉。按照税法规定,保险业务分别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为纳税人,其分公司实现的利润集中缴纳所得税;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以国家邮政局为纳税单位,在北京集中缴纳所得税;民航总局所属航空公司及其分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以航空公司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故答案D正确。

  2.标准答案:C

  依据:教材第19、20、58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应税收入、亏损弥补和优惠税率的规定是否清楚。根据题中资料可知,2001年企业实现的所得为25万元(860-838 3)。按照规定,该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的1999年亏损额12万元、2000年亏损额8万元,可用2001年实现的所得进行弥补。弥补亏损后200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25-12-8),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7%,2001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3500元(50000×27%)。因此,答案C正确。

  3.标准答案:A

  依据:教材第19、25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怎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否清楚。按照规定,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接受捐赠时不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出售卡车收入11万元低于捐赠时的价格12万元,故应按12万元乘以3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39600元,答案A正确。

  4.标准答案:D

  依据:教材第27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金融保险企业经营国债取得相关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是否熟悉。按照规定,金融保险企业在二级市场买卖国库券的所得,以及经销、代销国债所取得的代办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购买(包括二级市场购买)的国债到期(或分期)兑付所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正确答案为D.

  5.标准答案:A

  依据:教材第35、36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是否清楚向关联企业借款发生的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50%为150万元,向关联企业借款200万元,只能按150万元计算支付的利息才能在税前扣除。同时,关联企业又属于非金融机构,支付的利息费用超过同期、同类金融机构利息标准的部分,也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公司2001年向其关联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数额为7.5万元。

  6.标准答案:C

  依据:教材第40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各行业发生的工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是否清楚。按照税法规定,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而不是按公司规定提取的工资;对实行工资、薪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在工资、薪金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薪金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顿时准予扣除。这里强调的是实际发放,而不只是提取,如果企业提取的工资、薪金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额部分,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在税前扣除,而不是实际发放的工资;但对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故答案C正确。

  7.标准答案:C

  依据:教材第19、40、43、44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是否清楚公益救济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通过教育部门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5万元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山区的捐赠10万元,属于扣除范围,但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超过部分不能扣除。该题中企业实现会计利润总额40万元,是扣除两项捐赠额后的余额。因此,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先应将贫困山区捐赠的10万元加入利润总额中求得调整所得额50万元,计算出捐赠的限额1.5万元(50×3%),然后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6.01万元[(50-1.5)×33%]故答案C正确。

  8.标准答案:A

  依据:教材第45、46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租赁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的规定是否清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本题中公司2001年3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支付租赁费1.2万元,每个月应分摊0.1万元费用,2001年使用受益10个月,在税前应扣除的经营租赁费用为1万元,故正确答案为A.

  9.标准答案:C

  依据:教材第46、47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提取坏账准备金规定范围是否清楚。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指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账款还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因此,本考题中应从甲公司收取销货款余额80万元,应从乙公司收取劳务款20万元,可以计提坏账准备金,故答案C正确。

  10.标准答案:D

  依据:教材第57页。

  考核目的:测试考生对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提取保险保障金的范围是否熟悉。税法规定,保险企业的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再保险业务,可按当年自留保费收入,提取不超过1%的保险保障基金,并在税前扣除。寿险业务、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提取扣除保险保障基金。故答案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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