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接受法硕持08年成绩申请登记通知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17:52: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可申请登记的对象:
  已参加2008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总成绩在170分及以上、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的报考上海地区其他高校的考生。
  二、办理程序:
  1.申请登记的具体时间、地点:
  2009年1月5日~年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行政楼410室,联系电话:66133763,联系人:李老师。
  2.申请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2008年在职联考成绩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资格审查表(工程硕士2009年正式入学前还需补交2009年资格审查表)。 百考试题编辑祝各位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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