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募讨债高手帮政府追债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13: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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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招募讨债高手帮政府追债

2002年6月21日,重庆市某区政府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招标迫债项目,公开招募讨债队伍,帮助政府追讨债务,并允诺追回欠债者,按追回债务总额的15%—25%奖励给帮助追债的单位和个人。据了解,长期以来,社会各界所欠某区人民政府的债务达上亿元,许多单位或个人久拖不还,这些债务已经法院判决由当事人归还政府,但是借贷款项的当事人就是不还。法院多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欠债者多数已将财产转移或者隐匿,并长期躲债在外,执行效果极不理想。此次为了扩大追债效果,区政府经过研究向社会公布了54家单位和个人,近8000多万元的债务作为招标追债项目,请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投标,或者向区政府提供有关债务人的下落和资产情况,政府将按规定给予奖励。某区这一举措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有人称是一种创举,对于地方各级政府在解决清债问题上作出了大胆的突破;但也有人担心这是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本题30分)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区政府招募讨债高手帮政府追债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参考答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社会的实际状况,某区政府招募讨债高手帮政府追债固

然属于无奈之举,但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根据我果法律规定,执行(追讨欠款)属于法院的权限,而非政府的权限。尤其是讨债公司更是不具备追讨欠款的权限。而某区政府采用行政手段搞“全民动员”,并公开悬赏招募讨债高手帮政府追债,很明显超越了政府的权限,属违法行为。况且,如果某区政府按追回债务总额的15%一25%奖励给帮助追债的单位和个人,那就意味着本来有可能获得全部债款的政府,现在却只能拿到75%—85%的钱,政府有什么权力把人民的钱这样挥霍?

2.在目前我国存在着严重的“执行难”的情况下,政府招募讨债高手帮政府追债实属无奈之举,然而这并不能证明政府这种行为具有合理性。而且政府这种行为也隐含着诸多问题。首先,政府从社会公开招募讨债人员,其实对一些民间非法讨债行为给予了间接的认可,这与法制精神是相违背的。 其次,讨债人在打着政府招牌的讨债过程中,很难杜绝一些不合法和非理性的手段,比如暴力、威胁等,从而引发不安定因素。 再次,我们很难防范出现下面的情形:如果欠债者本来打算偿还100%的欠款,而现在知道了这个悬赏政策,他便很可能与讨债人勾结,平分那部分回扣。另外,有的讨债者可能把讨回的钱据为已有而离去;有的甚至拿政府的原始债务凭证与债务人做交易,捞点钱就开溜。事实上,讨债毕竟不是一种经济活动,而是属于执法的范畴。以不规范的手段进行讨债,对于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就是一种伤害。当前,由于市场经济配套体系尚不完善,我们的法律运行还有缝可钻、有机可乘,各类经济纠纷也层出不穷。处理这类纠纷,惟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才是根本出路。一方面,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各秋法律法规,使债务人无空子可钻;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尽快通过各种途径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从而使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承担巨大的“失信成本”。在这方面,幻想通过“讨债公司”进行讨债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因为“讨债公司”的本意显然不是为社会服务、依法解决债务纠纷,而是牟取暴利、中饱私囊,因此他们的行为对于社会来说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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