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法硕辅导: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顺序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18:12:2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法定继承人按什么顺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 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这两个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没有这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所有;被继承人生前是集体组织成员的,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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