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必备:法理学必考的复习方法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2 18:27: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对于法理学,许多考生有相同的感觉:法理学抽象、枯燥、难以记忆,并由此产生厌烦情绪。确实,这门课教材中没有举出较多的事例来说明相关内容,与刑法、民法等课程相比理论性较强,缺少具体、实务性的知识。因此,在复习过程中,复习方法是很重要的。
  1.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时"、"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3.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书上的语言表达,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
  在掌握了较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考生就会取得较好的成绩。
  一、法理学复习的重点
  在综合理论考试中,法理学所占比例较大,总分数为60分。综合近几年考试情况,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掌握应作为考生复习的重点。
  (一)基本概念
  1.关于法的一般原理的基本概念。主要有:
  (1)法律与法律规范;
  (2)法的规范性与概括性;
  (3)法的历史类型与法系;
  (4)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5)实体法与程序法;
  (6)一般法与特别法;
  (7)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
  (8)公法与私法;
  (9)普通法与衡平法;
  (10)制定法与判例法;
  (11)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12)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
  (13)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14)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
  (15)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
  2.关于法的创制的基本概念。主要有:
  (1)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
  (2)法的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3)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4)法律调整对象与法律调整方法;
  (5)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6)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
  (7)地方性法规与地方规章;
  (8)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9)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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