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8年在职法硕复试分数线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8 16:18: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有关院系:
  经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分数线的通知如下:
  法律硕士分数线:总分170分,英语40分。
  请有关单位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要求:
  1、复试时严格按照各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核查并收取考生的成绩单(已发到各相关单位)、工龄证明、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考生须提交《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相关工龄证明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2、复试方案由各单位确定,并报研究生院综合办备案。复试时应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合理,杜绝漏洞,预防泄密事件。研究生院将派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复试费用应严格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4、原则上应于1月7日完成复试工作。 考试*大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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