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截止至2月20日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3 22:23: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各直属单位、驻镇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2009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328号)通知,现将我市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9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0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1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9日下午、20日和21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考场原则上在市区设立,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名组织及程序
  (一)各地人事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地人事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二)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时间截止至2009年2月20日。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2009年2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2月2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送至各报名点的,将被视为放弃报考,同时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2月20日报名结束以后报名服务将关闭,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于6月1日登陆镇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2。
  凡报名的新老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今年新报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六、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材料的征订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25-83101997,联系人:戴晓琴。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2009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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