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税务师辅导:所有权取得和消灭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8 16:46:0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所有权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存在而与特定主体相结合的事实。
  (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依是否以他人所有权为前提划分为两类:①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②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其方式主要是法律行为。
  「例题」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
  A.叔叔送给今年刚满七岁的小明一辆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
  B.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
  C.小陈的五万元存款共得利息一千元
  D.10岁的小高把爸爸给买的铅笔刀送给小朋友
  「答案」C
  「解析」A错,因为小明取得自行车是基于叔叔的意志,所以是继受取得而不是原始取得。B错,这也是继受取得。C对,这是收益孳息取得,属于原始取得。D错,小朋友取得铅笔刀是基于小高的意志,因此这是继受取得。
  
  (3)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①依法律行为而取得。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变更"登记";单方法律行为,如受遗赠。②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建造,如房屋的建造、围海造田、树木的栽种;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以及公用征收、没收等行政行为。
  (4)动产所有权的取得:①依法律行为而取得。如基于买卖合同。②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公用征收、没收、罚款。收取孳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孳息所有权由原物所有人取得。③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为:一是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是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5)其他所有权的规定:①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的归属,《物权法》规定,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的归属,《物权法》规定,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③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我国《继承法》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④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集体组织所有。
  (6)所有权的消灭
  所有权的消灭,是指所有权与特定主体相分离的事实。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两种情况。①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②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
所有权因法律行为而消灭  (1)所有权的抛弃。即以消灭自己的所有权为目的而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2)所有权的出让。即旨在消灭自己的所有权而使他人取得该所有权的行为。如赠与、出卖、互易等。 
所有权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消灭  (1)作为所有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终止。(2)标的物灭失。(3)判决、强制执行、罚款、没收、纳税等。(4)动产因添附于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由他人取得动产所有权。原所有权即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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