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08年在职法硕复试分数线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08 16:51:3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八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文精神,为做好我校2008年招收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和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标准
  根据2008年考试情况及我校实际,经研究,确定我校招收法律硕士合格线分别如下:
  在职法律硕士合格线见下表:

总成绩

英语

165分

40分

  凡达到以上分数要求并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课测试和综合面试。政治理论课的测试采取开卷笔试的方式,由校研招办组织,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晚18:30-21:30,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yjsy.fzu.edu.cn)。
  二、破格复试
  考生申请破格复试的,一般应为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并按照《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试行办法》的精神执行。《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审批表》(此表可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专区下载)须在1月6日前交校研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综合测试或面试的考生应先到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工程硕士持2007年GCT成绩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各招生学院的考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日期: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
  资格审查安排:

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类别

工程硕士

法律硕士和高校教师
  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行政楼301室,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携带材料:详见招生简章,报高校教师攻读学位的还需缴纳110元考试费(政治课考试费80元/人、专业课考试费30元/人);报考法律硕士的需缴纳80元政治课考试费。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各学院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招生学院应按照《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考试和复试等考务工作。
  2、学校原则要求专业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12日-13日进行,各招生学院可视情况自行确定本学院的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也由各招生学院自定,并及时通知相关考生。
  各有关学院还应将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方案于1月6日前报送校研招办。
  3、各招生学院拟录取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应于1月16日前报校研招办。
  五、专业课考试费和复试费
  根据有关规定,可向考生收取专业课考试费80元/门和复试费30元/人,由各学院在考生复试时收取,用于课程考试及综合面试的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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