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硕士刑法案例专项练习008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1 09:30: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案例8:刑事责任年龄
  魏春峰,男,15岁。魏春峰因伙同他人抢劫于某年3月被公安局收容审查。同年4月,魏从看守所挖洞逃跑,同年11月被抓获并被逮捕。
  [问题]
  对魏春峰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答案解析:
  对魏春峰的行为应以抢劫罪一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适用死刑。理由是: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本案中,魏春峰实施了抢劫和脱逃两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他对脱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在量刑时,不能对其适用死刑,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百考试题编辑祝各位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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