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硕士刑法案例专项练习013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1 09:30: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案例13:索要欠款打架误击其父亲案
  吴某某酒后到其叔家索要欠款,与其叔发生口角,于是到自己父亲家拿了一根木棒(长140厘米、直径50厘米)。回来后见其叔正与父亲在路上说话(二人相距约1米),便手持木棒向其叔打去,其叔避开,木棒击在其父头上,致其父死亡。
   [问题]
  吴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对吴某某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定罪处罚。因为:吴某某与其叔父发生纠纷,意图报复,手持木棒去打其叔父,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打击他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至于他本意是打击其叔父而错误地击中其父亲,属于打击错误。这种打击错误,不能改变行为人的行为性质。 考试*大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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