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高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0 09:26: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地处广西首府南宁市,前身是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一所地方性本科高等师范院校。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现有文学院、政法学院等14个教学院(系),31个硕士点,41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多人。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72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8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70人。
广西师范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建有文星楼、思远楼、外语楼、萃贤楼、地理楼、化学楼、鸿远楼、瑞兴楼、艺术教学楼、聚贤楼、新图书馆和学术交流中心等教学设施。图书总量212多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760多万元。建有多功能体育馆、体操房、游泳馆、足球场、篮球场等各类现代化体育设施。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各类生活服务设施齐全。近年来,学校以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艺术学院概况
广西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现有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830人,专任教师5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4人,中级职称教师26人,师资力量强,专业结构比较合理。
学校十分重视艺术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目前,艺术学院已经拥有艺术教学楼、音乐教学楼、舞蹈教学楼;有多媒体音乐教室、音乐制作室、多功能厅、美术展厅,上百间琴房以及数码钢琴教室、电脑作曲教室、多媒体教室,舞蹈演练厅等教学设施。全院拥有钢琴、电子钢琴一百多台。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为教师教学、学生成才提供有力保障。
艺术学院教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科研与创作上也取得较大的成绩。近年来,创作的音乐作品分别在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声乐教师曾代表广西参加中央电视台第五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并获荧屏奖,器乐教师曾代表国家文化部到维也纳金色大厅参加2005年青春音乐会,演奏的曲目曾获广西2007年“金钟奖”;美术教师创作的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著名画展并获奖。
艺术学院重视艺术实践教学,经常组织学生参加区内外重大比赛,并获优异成绩。艺术学院学生礼仪队连年承担“中国—东盟博览会”迎接各国领导人的礼仪接待任务。部分学生作品入选2008“人文奥运”--全国大学生书法大赛作品展;部分学生作品在第二届广西大学生艺术节的演展中共获22个奖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通过参加各种演展,展示了艺术学院学生的才华,提高了学生专业表演、合作能力。
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高中毕业生、中等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爱国守法、身体健康;
3.音乐学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绘画基础,有一定的临摹与创作能力,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地点及办法
1.面向广西招生:2009年我校继续在广西招收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广西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和考点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报考我校美术学本科专业(书法教育方向)的考生参加广西艺术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2.面向外省招生:2009年我校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等省招收音乐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在湖南、山东、河南等省招收美术学本科专业(书法教育方向)。我院将在湖南、山东、江西、河南四省单独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地点详见 “安排表”)。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高中毕业证或学校学历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报名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表:
省份 |
考试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联系电话 |
招生计划 |
河南 |
音乐学 |
2月5-6日 |
2月7日 |
中原工学院 |
0371-67698700 |
音乐学在5省共招生80人;美术学在5省共招生70人、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在4省共招生20人,艺术设计在5省共招生40人。 |
美术学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艺术设计 |
湖南 |
音乐学 |
2月10-11日 |
2月12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0731-8837288 |
美术学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艺术设计 |
江西 |
音乐学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
0791-8298018 |
美术学 |
艺术设计 |
山东 |
音乐学 |
2 月10-11日 |
2月12日 |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
0536-8223019 |
美术学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艺术设计 |
广西 |
音乐学 |
广西考生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请考生注意本省艺术类考试的通知 |
美术学 |
艺术设计 |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 |
参加广西艺术学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
三、专业考试
1.广西艺术类专业考试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美术学专业(书法教育方向)的考试以广西艺术学院通知为准。
2.外省考点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①演唱或演奏(包括民乐演奏),演唱或演奏的曲谱自备;②乐理;③视唱。
3.外省考点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
4.外省考点美术学专业(书法教育方向)专业考试科目: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速写。
5. 外省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中旬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寄发专业成绩单,考生可通过广西师范学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文化考试
考生凭专业考试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
五、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771-3903928
联系人:叶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编:530001
学校网址:http://www.gxtc.edu.cn
艺术学院电话:0771-5648128
联系人:张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邮编:5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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