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08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导游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1 10:01:4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市(区)旅游局、市区各旅行社、市导游服务中心:
  根据苏州市旅游人才建设工程的要求,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证管理办法》和苏旅管〔2008〕482号文件的精神,为全面提高我市导游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更好地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给苏州带来的机遇,经研究决定,就2008年度苏州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凡在2008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导游证的旅行社专职导游和在导游服务中心登记的兼职导游均须参加年审。
  二、年审形式
  年审采取培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参加年审培训情况、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游客反映情况以及扣分、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根据考核情况对导游员进行综合审核及考评。
  三、年审培训
  年审培训由我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个小时,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予以通过年审。
  (一)培训内容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理论知识.社会、政治、经济等国内、本省、本市发展情况.旅游法规教育.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情况.苏州旅游业发展情况.世博相关知识及服务要求.导游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培训等。
  按照省旅游局的要求,对于在2008年带团工作中出现扣分情况的导游员应进行重点培训,可通过延长培训时间、单设培训课程、布置培训作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强化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使这部分人员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工作态度,为广大游客提供放心满意的服务。
  (二)培训形式
  结合苏州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导游岗位培训的需求,从去年开始,年审培训采取现场听课、自学、网上培训、分批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今年仍然抽取三分之一普通话初级导游人员进行口试,未抽到口试的人员进行笔试,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年审培训合格与否的标准之一。
  (三)操作流程
  2008年度导游年审培训主要步骤如下:
  1.报名 2009年1月12日-1月19日(双休日照常办理)
  全市导游人员通过所在旅行社和导游服务中心进行年审培训报名。各单位将所属导游员年审培训报名汇总表报我局人事教育处,并在报名现场提供汇总表的电子版本。已取得年审培训证书的,请各单位将年审培训证书集中收取后在报名时也一并交我局人事教育处。未取得年审培训证书的人员须先办理培训证书,并交纳证书工本费。报名时领取培训资料、网上学习用户名和密码,并当场确定参加口试或笔试时间以及现场听课时间。报名地点:苏州市旅游局2号楼二楼教务科(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社会导游)。
  2.现场培训2009年2月6日、7日、14日、15日
  现场培训地点在新市路田家炳中学报告厅,每位导游人员必须参加一次(半天)现场听课,其余课程通过网上自学。(具体课程安排和听课时间表附后)。
  3.考核2009年3月2日-3月6日
  培训结束后分别进行口试和笔试,中级(含)以上导游和外语导游不安排口试,只参加笔试。口试内容为自选讲解苏州城市概况或景点,具体讲解内容不限。除参加口试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在旅游教育培训中心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以年审培训指定教材为主,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规知识和导游服务技能为辅(参见江苏省旅游局编《年审培训读本》)。
  各市旅游局可安排导游参加我局统一培训,也可参照上述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培训。(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及培训小结以书面形式报我局人教处)
  四、年审审核
  导游人员经过年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我局人事教育处在导游人员的年审培训证书上加盖印章。所有导游凭盖章后的年审培训证书向我局行业管理处申请年审。我局行业管理处将对导游员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通过年审的导游,可于2009年3月10日起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向我局行业管理处申请IC卡刷卡,3月31日前完成.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通过再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我局将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明确本年度内不得上岗,任何旅行社不得聘用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上团。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导游员的年审工作,并认真负责实施.应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并做好导游员的年审申报工作,督促导游员认真填写《苏州市2008年度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各单位对所属导游人员的情况如实签署单位考核意见。
  (二)各单位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年审资料的收集及报送工作,办理年审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苏州市2008年度导游员年审集体申报统计表》(必须提交电子打印稿,同时将申报统计表名单用邮件发到:[email protected]),《导游年审培训合格证》、导游证IC卡、《2008年度苏州市导游员年审申报表》(须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导游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协议书》。所属导游员较多的单位可分批次办理送审手续。各市(区)导游员年审手续由各市(区)旅游局负责报送。
  (三)导游年审是加强导游员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不断提高导游员素质的一个长期有效的手段。与此同时,各单位要建立并做好所属导游员执业信誉档案工作。
  五、几点说明
  1、导游员年审培训和年度审核,是对导游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提高导游员素质的必要手段,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导游,妥善安排导游的工作,切实保证导游员参加年审的时间。
  2、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导游年审工作中,培训费全免,指定教材资料费(共三本)每人50元,费用在报名时由各单位统一交纳。《导游年审培训读本》和其他学习资料可按需选购。
  3、参加国家、省、市各类重大接待活动表现突出的导游人员、2008年全市明星导游比赛获奖人员和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官等共59人可免年审培训(名单附后)。
  此项工作由我局行业管理处和人事教育处共同负责实施,行业管理处联系人:于泽民,联系电话:65305045.人事教育处联系人:徐征、叶菲,联系电话:65263848,65222238。 "#F8F8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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