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管理规程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3 20:30:4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纳税人需要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主要有三种情形:(1)纳税人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百考试题助你成功
  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4、纳税人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登记证件。

相关文章


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操作要点注册税务师考试
代理注销税务登记操作要点注册税务师考试
注销税务登记管理规程注册税务师考试
代理开业税务登记操作规范注册税务师考试
代理发票审查的基本方法注册税务师考试
代理自制发票审批程序与操作要点注册税务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