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6 21:18: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单位:市直有关委局、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与洛阳市人事局人考办商得同意,我市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2009年1月12日开始至2009年1月23日结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五科)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考两科)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
  (三)有关报名条件的界定
  1、“非经济类、法学类”专业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2、“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收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在“满X年”的计算上,可以计算到考试当年的年底。
  3、“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9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0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1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考试报名表、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表,一律不予受理。
  (一)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2009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报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并统一打印《2009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一份由主管单位保存,一份报注册税务师资格初审委员会,二份报市人事考试中心),经市地税局税务师资格初审委员会初审盖章后,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洛阳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黄河南路1号)办理报名终审手续。
  (二)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次报名每人需交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张(二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月19日至23日期间凭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采集室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数码照相),地点:九都路与黄河路十字路口南50米涧河渠西。如果去年仍留有在市人考中心信息采集室照的数码相片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加洗。
  (三)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每人交纳报名费5元,交税务部门(注:2009年报名费仍免收);每人每科交考务费35元,终审时,各单位交与洛阳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
  四、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2009年1月23日前各单位人事部门将考生报名资料统一拿到洛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师资格初审委员会审查资格。地点:洛阳市地方税务局7楼703室,坐26路、29路公交汽车到洛阳新区市政府西街汽车站台下车即到。2009年2月11日至13日各单位人事部门将考生报名初审资料统一拿到洛阳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有关手续。2009年6月上旬,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考试教材征订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考生报名的同时可自愿选择预订考试-大纲和教材。教材全套260元,其中:税法(一)38元,税法(二)41元,税务代理实务47元,财务会计42元,习题集48元,考试-大纲2元。
  六、注意事项
  1、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2、上交报名表时,考生备用照片按照要求统一附在个人报名表的右上角;个人表和汇总表上的信息要一致,如不一致将不予受理报名;老考生填表时将本人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填在报名表和汇总审批表(备注)上。
  3、各单位在汇总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将免试类分新考生、老考生;非免试类分新考生、老考生四类分别汇总。
  4、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5、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6、凡经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到河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进行注册备案,也可请市地税局征管科帮助办理。其他不明白事项请拨打电话65258703咨询,联系人:张玉新。

洛阳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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