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理工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高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2 22:02:3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学校全称:黄石理工学院  国标代码:10920
  办学类型、形式: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专科 男女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招生范围:艺术类专业在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生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原则:1、我校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及人数录取。2、录取时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4、我校对于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5、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相应专业层次合格证的省份,录取时(组织了专业统考的省(区),在本省(区)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在各省投档线的考生,①美术类本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虚拟现实与数字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②美术类本科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音乐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③本科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与管理)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④美术类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综合排序,从高到低录取;⑤专科音乐教育和服装表演(表演与设计)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6、我校未组织专业测试的省份,本、专科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各省投档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本费等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于公布招生计划时向社会公布。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邮编:435003
  招生咨询电话:0714-6350612、6356616(兼传真)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www.hs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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