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08年在职攻读MBA学位复试安排通知MBA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1:16 22:09:1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兰州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已划定,现将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1.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55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
  2.工商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4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3.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64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二、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第二阶段的考试(面试)工作,须成立第二阶段考试领导小组,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相关学院须对初试报名时所有未在兰州大学报名点报名且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加盖公章。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由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和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
  2.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初试报名时在兰州大学报名点报名的考生持加盖兰州大学学位办公室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直接到相关学院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五、相关学院应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兰州大学第二阶段考试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在初试中违规的考生不予通知复试。
  六、复试内容: 法律硕士: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
  工商管理: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
  公共管理: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定并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并将考试时间及地点于2009年1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
  八、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兰州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表、录取名单、录取表(电子版)及异地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表报送截至时间为2009年2月23日下午17时。
  九、录取表(excel格式)的字段为姓名、准考证号,招生学校码、招生学校、备注,工作单位在西部地区的考生,请在备注字段标注“西部考生”。
  附件:兰州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表 百考试题编辑祝各位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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