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08年岩土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岩土工程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11 18:24: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公布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试卷满分 专业 案例 专业案例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 200分 60 均为 100分
2 给水排水 120 60
3 动 力 120 60
4 注册电气 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5 供配电 120 60
6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7 注册环保工程师 110 60
8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 60
9 港口与航道 120 60
10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11 水工结构 120 60
12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1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14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52
  二、领证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2008年度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请于2009年2月27日-28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考试年份、考试名称、报考专业、考生姓名、报名序号。2008年首次报名的考生,于审核时已交过照片,不需要再次提交。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考评中心补交。
  2、基础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09年3月6日—7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基础合格证书。
  3、专业考试合格人员,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领证时间网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
  4、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请出示准考证。
  5、准考证丢失的,需本人前来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如知道报名序号,领取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如不知道报名序号,请先拨打96888222(移动用户拨打:125902012)查询报名序号,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6、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7、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考评中心收回。
  8、证书费:每证7元。
  9、领证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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