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11 18:40: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契税的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2、契税的税率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格为100000元;将另一套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处一室住房,并支付换房差价款40000元。试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税(假定税率为5%)。
  (1)甲应缴纳契税:40000×5%=2000(元)
  (2)乙应缴纳契税=100000×5%=5000(元)
  (3)丙不缴纳契税|百考试题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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