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辅导: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13 23:08: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①广告费的扣除条件。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A.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B.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C.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②扣除比例:一般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③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超过5年以上的,按8%扣除。
  ④业务宣传费。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0.5%的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0.5%。的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应严格区分开来,凡不符合广告费条件的,应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
  ⑤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的扣除(新增内容)。

相关文章


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注册税务师考试
注册税务师辅导: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注册税务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