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土地估价师《地籍管理》知识辅导(6)土地估价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2:27 18:15:0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管理
  
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数量长期稳定,质量逐步提高,切实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得以实现,必须强化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验收,并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特殊管理。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验收
  1.验收的基本要求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要落实到地块。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等周边地区没有规划为建设用地的耕地,应当优先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和需要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
  (3)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和基础数据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和基础数据相一致。
  (4)基本农田保护&.百考试题&.区调整划定工作应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开展。
  (5)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后,要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验收内容:
  (1)基本农田是否已经落到地块。
  (2)实地是否已核实。
  (3)标志建立是否正确。
  (4)档案建立是否规范。
  (5)建章立制是否完整可行。
  3.验收方法与步骤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的验收应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验收内容与基本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可采取以下步骤。
  (1)自查。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自查。
  (2)初验。地(市)级人民政府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对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与成果进行初验。
  (3)复验。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组,对初验成果进行复验。
  (4)公布。
  (5)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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