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课教师是否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1:22: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依据《教师法》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同年12月28日,原国家教委颁发《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对1993年12月31日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的过渡工作,于次年开始,到1998年初基本完成。

  为了切实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自1998年4月开始,在上海、江苏、湖北、广西、四川、云南六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市开展了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将于1999年第四季度起在全国逐步开展。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后,中国公民凡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将于近期颁布)规定条件的,均可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代课教师当然亦不例外。

相关文章


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
教育学教学大纲第十章怎样备课
当教师,通过资格考试就行了吗
上海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3月开始
代课教师是否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教育学教学大纲第八章教学模式
北京市高校教师98%通过普通话测试
上海首次面向社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教师资格:谁能考考什么?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