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200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注册建筑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3:14 10:20: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9号)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登录“广东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 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2009年2月18日9:00时起至3月13日17:00时截止为网上报名时间。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省人事考试局将开通200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30K)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2.“报名确认”: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09年3月9日至13日。
  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事局,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 83874124)。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二)200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提交材料、考生注意事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一 级

59

800-1130

建筑设计

1330-1530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10

800-1130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

建筑结构

511

800-1030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12

800-1030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 级

59

800-113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10

800-1130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五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二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A2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4。各地可提前印制,在报名时发给考生。
  2.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考场设置
  全省在广州设置考场,考试详细信息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从网站上下载及用A4纸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根据粤价[2001]52号,200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知识题每科60元,作图题每科120元。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三)2009年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仍按《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执行。
  (四)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相关文章


佛山200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注册建筑师考试
黑龙江2009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通知注册建筑师考试
兵团200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文件注册建筑师考试
娄底2009年一二级建筑师报名通知注册建筑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