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3:17 19:57: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案例:
2008年7月,某地一企业发现一宗荒地无人使用,对荒地进行平整后在荒地上建造了办公用房。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检查该公司的用地手续时,发现该宗土地是国有荒地,而该企业认为荒地属于无主土地,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疑惑:
1.该企业占用土地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2.对非法占用土地该如何处理?
解析:
本案例主要涉及非法占用土地问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土地越来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土地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效益也使土地违法案件呈逐渐增多的态势。土地违法案件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非法占用土地就是其中一种。
非法占用土地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占用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主体,既有单位也有个人。其表现形式包括:一是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二是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三是少批多占;四是批东建西、批甲占乙等其他形式。本案例中该企业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就属于未经批准占用土地。
此外,本案所涉及的非法占用土地属于荒地,那么荒地是不是就是无主土地,是不是就可以随意占用呢?《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都属于未利用地。可见,荒地属于未利用地的范畴。荒地按照所有权的性质又可以分为国有荒地和集体所有的荒地,即使有些国有荒地或者集体所有的荒地没有确定使用权人,也不能说荒地就是无主土地。要获得荒地的使用权必须经过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