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能成为暴力的对象招警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04 23:18: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近日发生的几起涉及警察的案件,比较典型的如: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受伤死亡的“躲猫猫”案,云南蒙自县110民警吉忠春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开枪致人死亡案件等。在媒体和网络的推波助澜下,再次把警察推上了舆论的浪尖风口。一些人把对警察队伍中个别人存在的否定态度发泄到所有警察的身上,尽情的喧泄和最大限度地释放个人无端的情绪。一时间,冷嘲热讽、谩骂、起哄、指责,警察成了公众口诛笔伐的对象。
  诚然,警察队伍中有个别“问题警察”,干出了一些严重违法违纪、伤害老百姓感情的事情。但那毕竟是公安队伍中的少数和个别现象,不至于也不可能严重到要一杆子扫到底的程度。一些人理不清责任界线,无原则地跟着某些媒体的判断倾向纠缠在一个“问题警察”上而混淆模糊事件的本质。网上一旦出现吸引公众眼球的“警察”二字,非得要骂上一通才能解除心中的不满和怨恨。更有甚者,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肆意践踏和漠视警察的生命和付出。
  2月20日晚8时,重庆市陪陵区敦仁派出所民警周鑫下班刚走出派出所,见一歹徒持刀行凶,在与歹徒搏斗中,歹徒向他连捅3刀,周鑫捂着伤口狂追44米之后,倒地再也没有站起来,一个年仅30岁的年轻生命就此离去了。周鑫在与歹徒搏斗的十几秒钟里,说过两句话,一句是对歹徒说的:我是警察,把刀给我!一句是对路人说的:你们啷个不帮忙呢!“你们啷个不帮忙”这句话,可以说是周鑫在搏斗中无助时对路人发出的无奈叹问,是行使正义得不到帮助时,这个世界留给他的最后一个困惑。
我们不敢说是路人的躲避和冷漠让周鑫失去了他年轻而宝贵的生命,但是在周鑫牺牲后,一些比路人更加冷漠可怕的声音却足以令人心寒和心碎。 “警察不是很威风吗?怎么连个歹徒都抓不住?”“连警察都被杀死了,我们的安全还有什么保障?”“不就死个警察嘛!有必要搞那么隆重的追悼会吗?”……
  正义的牺牲换来的不是同情理解和尊重,而是可耻的麻木和冷漠。
  同样,2008年上海发生杨佳袭警致六人死亡四人受伤的故意杀人案后,部分人表现出的不是对逝去生命的惋惜,而是幸灾乐祸,拍手称快。杨佳令人发指的极端报复行为,竟被一些人称为侠士、义士。警察的生命难道不是生命?一个稍有一点良知和正义感的人,你有何理由漠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你可以不敬重某个职业,但你不能不敬重像周鑫那样为维护善良维护正义而逝去的生命。
  3月2日零时,广州九泰路帽峰山路段发生严重车祸,一辆小轿车撞向路边大树,造成车上三人两死一伤。事发后,死者家属赶到现场,指责警察没能及时从撞击后严重变形的轿车中拉出死者尸体,在警察和消防战士营救和勘察工作中,一度出手殴打交警和消防员,交警和消防员被追打1 个小时自始至终没有还手。一位被打的警察说,“家里失去亲人,情绪有些激动可以理解。”
  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来承受暴力的情绪宣泄,有谁能理解和知道警察心里的苦和痛?
  2008年底河南省公安机关出台“五条铁规”加强队伍管理,有媒体报道说民警怕下班着装时遇上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遭到投诉,于是下班时间不敢穿警服。此消息一出来,网上很快便出现了《民警不着装,谁来保护我们的安全》的帖子,质疑民警不着装是渎职,是纵容违法犯罪,是在逃避应尽的责任等。
  一边是对警察的指责和谩骂,一边又希望警察随时随地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警察做好事是在作秀,正义的牺牲招来的是热嘲冷讽,没达到某些人的期望要挨骂,更别说“问题警察”了。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不能理性地面对各种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一旦个人需求不能遂己愿时,便偏执地用“一般的社会理由”来遮掩“个性中的问题”,导致心理贫穷,不断的扩大和膨胀心中的“仇恨”。这种扭曲的情绪犹如涌动的暗流,随时在找喷发的出口。警察职业所特有的强制性特征注定要引起社会部分公众的不满,从而成为宣泄对象。
  前几天中午下班时,一个妇女声俱泪下地跪在笔者上班的大门口,地上摆着一张写有控诉某派出所民警殴打她的纸板。如果不了解实情,大家会觉得民警的行为有多可恶。其实是她打民警,因与本地的村民潘某发生纠纷,她砸坏了潘家的财物。派出所在调查处理时,准备对她进行行政处罚。她一听要处罚便撒了泼,称肚子饿耐着不走,民警毕某端了一碗粉让她吃,她随手将粉泼到毕某的身上并上前撕扯,一协勤用身体挡她时脖子被她抓伤。整个过程民警始终克制没动她一下,没想到她来个恶人先告状,四处上访,说民警打他。因她的上访,该市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组织纪委、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办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虽然最终还了民警毕某的清白,但不停的接受调查、谈话,巨大的压力让毕某差点崩溃了。
  其实,警察不是暴力的对象,也不能成为暴力的对象。现实生活中的警察,尤其是基层民警,一方面要承受繁重的工作任务,一方面又要顺应这个时代对警察的高期盼、严要求。如果把局部的“警察问题”无限的扩大化来作为吸引眼球的焦点,肯定不利于社会的安定。试想,连警察都受到公然挑衅,被随意殴打,尊严被恣意践踏,执法权威何在?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怎能保护老百姓?
  因此,把警察作为暴力的对象,作为情绪宣泄的工具,只会导致社会在真正需要警察的时候,警察会顾及社会压力而采取消极的态度。假如社会没有警察或警察完全消沉下去,你的安全感何在?那些无端指责谩骂警察的人是否想过,你的生命安全哪一天受到威胁时,最终还是警察来给你申张正义。
  所以,人一定要理性,要人道,要正确区分是与非的责任界线。千万不要把警察作为暴力的对象!
  警察不能成为暴力的对象!

更多信息请访问:百考试题招警网校  招警论坛  公务员在线题库

"#F8F8F8"

相关文章


关于定期公布深圳市法院检察院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数的通知招警考试
深圳市法院检察院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须知及注意事项招警考试
警察不能成为暴力的对象招警考试
重庆重点单位和公共复杂场所“电子警察”全覆盖招警考试
深圳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招警考试
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示公告(第三批)招警考试
社会热点 清明祭扫贵在文明招警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