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31:2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XX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及其他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二、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三、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市政府、所在镇(处)、市环境保护局报告。

市政府、镇(处)政府(行政)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接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及时动员受到环境污染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相关文章


XX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XX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秘书证试题练习——文书基础第二节公文的格式(1、2)
惹不起的办公室“红灯族”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