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练习: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7:42: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0、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应明确所有权是自物权、完全物权、无期限物权、具有弹力性回归力的物权。所有权的行使应符合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原则,同时所有权人也负有容忍之义务。

例11:下列不能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日月星辰
B.一项新产品的发明专利
C.病人的假肢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

例12:土地所有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所有权人依法不得请求排除的有()。
A.地铁公司在地下开凿地铁隧道
B.电力公司在地上架设输电线路
C.电信公司在地下铺设通信光缆
D.航空公司在地上通航飞机
答案:ABCD

11、国家所有权。应掌握未授权公民、法人经营的国有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应明确专属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为矿藏和水流。应理解因土地、山岭、草原、森林、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的,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对行政部门处理不服的,当事人才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上述纠纷属于侵犯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13: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 )。
A.土地
B.房屋
C.水面
D.矿藏
答案:D

12、所有权的原始取得。即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其形式包括:生产、取得原物的孳息、国家强制取得所有权、发现埋藏物、隐藏物、国家和集体取得无人继承的财产、添附。

例14: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A.叔叔送给今年刚满7岁的小明一辆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
B.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
C.小陈的50000元存款共得利息1000元
D.10岁的小高把爸爸给买的铅笔刀送给小朋友
答案:C

13、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即新的所有人根据原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所有人转移的所有权,包括因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和因法律事件取得所有权,前者如买卖,后者如继承。

例15:下列属于所有权的传来取得方式的是()。
A.添附
B.先占
C.赠与
D.没收答案:C

14、所有权取得的时间。
(1)当事人对所有权转移时间有约定的,财产所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发生转移;
(2)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转移财产所有权;
(3)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财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例16:甲公司出卖一批钢材给乙公司,订立合同的日期是1999年3月1日,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所有权在乙公司支付完货款时才转移”。乙公司在1999年3月5日支付第一笔货款,甲公司按照合同规定于3月10日将木材运至乙公司,乙公司验收并接受木材,并于3月15日付清剩余的货款。这批钢材的所有权转移时间是( )。
A.3月1日
B.3月5日
C.3月10日
D.3月15日
答案:D

15、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范围从横的方面讲,以地界为限,从纵的方面讲,包括地面、地上和地下。但依照《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等规定,土地所有权受到法律的诸多限制,如水资源与土地所有权是分开的,矿藏、水流归国家所有,同时,土地所有权人应容忍他人对土地的合法利用,如在地下铺设管道应予容忍。

例17:某块河滩地曾属甲村所有,因洪水将该地的表层浮土卷走,只剩下裸露的石头而被甲村撂荒。乙村经多年培土,使该块地变成良田。现甲村和乙村均主张对该块地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
A.应支持甲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补偿
B.应支持乙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乙村应给甲村相应的补偿
C.由甲村和乙村按份共有
D.由甲村和乙村共同共有
答案:A

16、国有土地所有权。应掌握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国务院统一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

例18: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有()。
A.城市市区的土地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时,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C.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D.城镇居民的宅基地
答案:ABCD

17、集体土地所有权。应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范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三类,即村农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

例19: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能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B.只能归村农民集体所有
C.只能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D.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归乡镇农民集体、或村民集体或村民小组集体
答案:D

18、房屋所有权。应掌握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问题。

例20:1996年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19、房屋区分所有。房屋区分所有,我国法律暂无规定,但根据民法理论,对于专有部分,房屋所有人享有专有权;对于共有部分,房屋所有人享有共有权。专有部分的范围多大,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不同理解。一般认为,专有部分包括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自用部分包括房屋、区分所有人自用的客厅、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墙粉饰部分。自用设备包括区分所有人自用的门窗、浴缸、抽水马桶等。有的学者还认为,专有部分还应包括某些建筑物的附属物,如车库、仓库。特别难以认定的是,地板、天花板是属于共有部分还是属于专有部分。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墙壁、天花板既作为共有财产,又作为专有财产对待。作为自有财产的意义在于,区分所有人对于墙壁的使用享有不受干涉的权利,作为共有财产的意义在于,在出售房屋时墙壁、天花板只能作为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进行登记,而不能作为独立的财产进行登记。另外,对于房屋的共有部分,各区分所有人均负有维修之义务。维修费用由各区分所有人根据其自有部分的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例21:甲为一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其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B.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各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
C.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D.本案应按照区分所有处理
答案:BD



相关文章


民法练习:相邻关系法律硕士考试
民法练习: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法律硕士考试
民法练习: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法律硕士考试
民法练习: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法律硕士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