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考研复试及录取办考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4:30 09:20:4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推动高等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7号)、《关于印发<.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8]17号)、全省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㈠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㈢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㈣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㈤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的效益和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㈠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㈡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招生专业(不得按研究方向组织)成立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分管领导、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科带头人、指导老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应少于5名。复试领导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㈢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本《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精神,制订出本单位复试实施方案,并最迟于复试前7天在学院的网页上公布、在院务公开栏内公示,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㈣各招生学院应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学习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业务和纪律,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保复试程序的正常运行和复试标准统一,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㈤各招生学院要参照硕士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内容。提倡各招生学院建立复试试题库。复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要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复试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㈥各招生学院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各招生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三、复试名单、复试通知
  ㈠所有拟录取(统考生、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单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生、调剂生、破格生)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09年推免生、09年农村师资生在报名前已完成复试,可不再参加复试;06年农村师资生须参加复试)。
  ㈡各招生学院应严格按照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㈢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统考生,符合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其中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初试总分不低于320、外语国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不低于360、英语语言文学不低于345、人文地理学不低于312);单考生分数线分数线待定。
  ㈣4月15日研究生处在网上(www.fjnu.edu.cn/yjsc)公布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将分批公布、破格复试名单将在复试前公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从网上打印复试通知,并下载《政审表》。
  四、关于差额复试
  为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拔优秀人才,提高复试有效性,各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的比例不超过为1:1.2.
  五、关于调剂复试
  ㈠调剂程序
  ①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志愿填报48小时后方可修改)→②考生按学院的要求将《调剂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传真至各相关学院→③学院审核→学院在研招网上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在研招网上回复“同意参加复试”→④研招办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分批公布,每天公布时间17:00)→⑤考生上我校网站打印《复试通知》→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且学院同意拟录取的考生上研招网选择“接受待录取”⑦研招办为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开具调剂公函(由各学院发放)→⑧考生凭调剂公函及本人申请向第一志愿单位申请调取考试有关材料→⑨第一志愿单位将考生的初试试卷、《调剂表》(由第一志愿研招办开具,且加盖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研招办→⑩我校录取审核→省招办及教育部录取检查→录取。
  未在研招网上回复“同意参加复试”者不能打印复试通知、不能参加复试,未选择“接受待录取”者不予录取。
  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㈡调剂考生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情况;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㈢调剂具体要求
  ⒈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简称“A类要求”,下同),且一志愿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与拟调入专业的专业代码前2位一致(体育学、艺术学前4位一致)。不跨学科门类调剂(如法学[03]不能调剂至哲学[01],而只在法学[03]门类内调剂)。
  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查阅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可按要求申请调剂至我校。
  ⒋我校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①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
  ②本校单考生、外单位的单考生或联考生;
  ③未按国家规定选考国家统考数学者;
  ④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农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未选考国家统考科目者;
  ⑤体育学一级学科考试科目未按国家要求设置[政治(101)、外语(201或203)、体育综合(满分300分)]者;
  ⑥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A类要求者;
  ⑦不符合各学院调剂要求者;
  ⑧未上中国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⑨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㈣调剂截止日期:4月21日。调剂生须在复试后15天内将试卷、《调剂表》(一志愿单位开具,并加加盖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机要寄送(考生本人不得携带)我校,逾期仍未能寄达我校的调剂生,不予录取。
  ㈤拟从我校调出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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