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考试复习指导第四章(第三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35:3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三节 商务活动

一、收集对方的相关资料

秘书人员应在会见与会谈之前,通过各种渠道了解:

1、对方求见目的。

2、对方的求见对象。

3、对方相关社会背景,如习俗、禁忌、礼仪特征等。

4、对方参加会见(会谈)的人数、姓名、职务等。

5、主要求见人(对方主谈人)的详细资料等。

二、通知主方参加会见与会谈的人员

1、通知主方接见人

2、通知主方陪同人员

3、通知主谈人

4、通知其他会谈人员

三、相关知识

1、会见

会见,国际上一般称接见或拜会,凡身份较高的人士会见身份较低者,或是主人会见客人,一般都称为会见。

就会见的内容而言,有礼节性的、政治性的、私人事务性的会见。

2、会谈

商务会谈指洽谈业务,即就具体业务进行谈判、会商。会谈的内容较为正式,专业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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