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资格考试复习指导第四章(第三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2: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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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务活动
一、收集对方的相关资料
秘书人员应在会见与会谈之前,通过各种渠道了解:
1、对方求见目的。
2、对方的求见对象。
3、对方相关社会背景,如习俗、禁忌、礼仪特征等。
4、对方参加会见(会谈)的人数、姓名、职务等。
5、主要求见人(对方主谈人)的详细资料等。
二、通知主方参加会见与会谈的人员
1、通知主方接见人
2、通知主方陪同人员
3、通知主谈人
4、通知其他会谈人员
三、相关知识
1、会见
会见,国际上一般称接见或拜会,凡身份较高的人士会见身份较低者,或是主人会见客人,一般都称为会见。
就会见的内容而言,有礼节性的、政治性的、私人事务性的会见。
2、会谈
商务会谈指洽谈业务,即就具体业务进行谈判、会商。会谈的内容较为正式,专业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