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及办法考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07 21:23:4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为做好我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遵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将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2、2009年我院招生计划数为120人,复试实行差额的方式。
3、今年参加复试的考生全部为上线考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导师队伍、上线人数等综合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名额。
4、对于考前没有明确选择导师的考生,请在参加复试前填报《吉林艺术学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时明确选择导师,没有填报者,后果自负,百考试题。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2、复试前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3、专业复试由5—7名专家组成评分小组进行评分。
4、复试满分为180分,其中专业主科为120分,综合素质考察为30分(口试),外语30分(外语考试内容为听力测试20分和口试10分两部分),其中外语30分为参考分,不计入录取总成绩。
5、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研究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任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次招生复试工作。
6、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考试、评分及考务工作。
三、录取
1、学院将依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导师队伍和学科布局等因素,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时,初试文化课成绩不再计入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将初试专业成绩的50%和复试专业成绩的50%相加作为考生总成绩。
3、复试主科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本院青年教师录取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由于是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全部被录取,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本院复试或向其他B类、C类地区院校调剂。因今年上线人数多、计划少,学院也同意有资格进入我院复试的考生同时参加其它院校的复试。详情请咨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