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高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10 17: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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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院全称为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省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具有33多年举办高等教育的历史。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文号为:粤府函[2000]356号。我院实施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制三年。我院历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为95%以上,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
  第二条、学院地处广东省韶关市南郊,邻近京珠高速公路,紧靠广韶公路,毗邻粤北名胜南华寺,为原广东工业大学校址。校园面积达840亩,先后开设过40多个专业。学院现下设电气工程系、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外语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和实习工厂等教学系部。学院在国有特大型企业――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有27个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并在其他大中型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基地。教学基地技术装备先进、学科门类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众多,为我院开展实习教学、培养学生职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并可进行91个工种的技能鉴定,为学生实行双证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第三条、现有学生近7500余人,教工475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有84多人,构成了一支以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为中坚,讲师、工程师为主体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第四条、学院拥有大型的现代化教学主、辅楼,实验实训综合楼,图书馆和学生公寓等建筑群体,以及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设有CAD/CAM、电子设计自动化、自动检测、通信原理、高频电子技术、工业微机、可编程控制器、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自动化仪器仪表、高压配电、液压传动、材料力学、机械原理等68个实验实训室,其中电工电子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国家级实训基地。2006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被评为广东省高职高专示范性建设专业。拥有计算机中心、网络中心、外语听力训练调频台、33个多媒体教室及4个大型语音室等,并采用计算机网络、多媒体、闭路电视等现代化手段教学,各项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实验实训设备精良。
  第二章 招生录取规定
  第五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我院按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考、录取条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高考成绩达到第三批A线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予以择优录取。
  第七条、录取时,必须按照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在专业生源不平衡时,我院可以根据生源情况,在总计划内调整专业之间的计划数;当生源总数不足时,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录取时,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予以录取。
  第九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实行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确有正当理由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时,必须按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条、若考生所填报志愿专业学位已满时,我院将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各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安排相近、相关专业。
  第十一条、在招生录取工作时,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不影响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学生,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对报读我院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其英语单科成绩突出,对其他专业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对符合《广东省二〇〇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予以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生修业完毕并符合学院各项要求准予毕业的,将获得广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2009年招生专业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我院2009年计划招生26个专业2800人。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七条、学费:市场营销、文秘两专业为5000元/年,其余专业6000元/年。
  第十八条、住宿费:5个等级:桂园、楠园1500元/年,松园1200元/年,松华、松实楼700元/年,普通宿舍I 750元/年,普通宿舍II 500元/年。宿舍区均有保安、门卫值勤,每间宿舍装有电话。
  第十九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措施: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及省财政拨款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以上三项资助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20%;省财政每年下拨一定额度的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专项资金,资助学生约占在校生数的20%;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受助学生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助学贷款。另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一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学年;还设有其他综合奖、单项奖、先进个人奖、先进集体奖等10多个奖项;还设立医疗助困基金、勤工助学基金,并尽可能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共同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完成学业。
  第四章 其 它
  第二十条、有关咨询、工作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南华 邮编:512126
  联系电话:0751-6501666 6502668 6502093 传真:0751-6502668
  学院网址:www.gdsspt.net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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