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高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10 17: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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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名称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
  广州校区: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510300)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狮山南海软件科技园(528225)
  三、办学性质
  公办
  四、办学层次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没有特殊要求。
  八、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九、录取原则
  1.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专业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4.美术类考生,按文化四科总分与美术术科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其志愿择优录取。
  十、奖贷措施
  1.奖学金设置:
  (1)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2)设立学生特别奖学金,最高团体奖励达10000元。
  2.学院与有关银行联系,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证书
  学院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制"。
  十二、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为:文史类5000元/年;理工、外语类6000元/年;美术类10500元/年;其中: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12000元/年,商务英语(国际商务管理)138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1300元/年。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300
  联系电话:020-612300389 传真:61239328
  网址:http://www.gdqy.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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